文章來源:鏈得得
近期,隨著EOS的主網上線臨近和啟動過程,大眾對這一史上最大的ICO區塊鏈項目EOS的期待越來越高,爭議也越來越大。今天(6月8日)上午舉行的EOS社區會議商討主網啟動,投票結果為暫不啟動。
2010年,工程師Daniel Larimer(簡稱BM)在比特幣論壇上發帖表示,中本聰創造的比特幣系統實在是太費電了。中本聰則回復他,你看不懂我也懶得和你解釋(If you don't believe me or don't get it, I don't have time to try to convince you, sorry)。
2017年,BlockOne成立,Daniel Larimer作為BTS、Steemit的開發者,帶領BlockOne的技術團隊開發出了一個被稱為要取代以太坊的項目EOS。在社區中,他的ID是byte master,也被稱為BM。
在項目公開后,EOS在巨大爭議和諸多中外資本的追捧中,迅速成為了當之無愧的明星項目,也成為全球歷史上,最大規模的一次ICO和區塊鏈融資事件。放在在傳統資本歷史中,作為尚未上線的早期項目融資規模,這更是前所未有。
據華爾街日報報道,EOS的ICO融資額已經達到40億美元。EOS沒有進行私募,直接進行了ICO公募,始于去年6月26日,定于世界協調時間(UTC)今年6月1日22點59分59秒結束,耗時長達355天,是ICO融資最久的重大區塊鏈項目。
CoinDesk數據顯示,去年以來,ICO融資額僅次于EOS的項目分別是Telegram、Dragon、Filecoin和Tezos,融資額分別為17億美元、3.2億美元、2.6億美元和2.3億美元。
巨大的公募融資,以及與之并不匹配的項目成本和已有能力,讓EOS始終處于極大漩渦之中。支持者認為EOS從技術、運營各種角度來看都代表了目前區塊鏈行業的最高水準,而反對者則認為EOS漏洞百出,過度包裝,募資去向毫不透明。
陳偉星更是言辭激烈地將其稱為“行業毒瘤”。在EOS主網原定上線的日子即將到來的時候,360宣布發現了EOS的“史詩級”漏洞,并且建議EOS推遲上線,把EOS爭議再次推向白熱化。
北京知道創宇創始人,著名安全專家趙偉在接受鏈得得App采訪時表示,自己與團隊在BM的溝通中發現,BM竟然會混淆一些安全基礎性的概念,其本人在安全技術領域并不專業。本次360發現的漏洞早在2003年左右就出現過,當時非常多的系統都被這個漏洞攻破了,趙偉也曾對這種漏洞攻擊方法進行了研究。十五年過去了,基本所有的程序員都已經了解了這種漏洞,但BM還是犯了這個錯誤。其實前一段時間各個ERC20體系token被清零的漏洞,都是這種漏洞?!翱梢姮F在的區塊鏈主鏈技術開發在安全上多么初級和薄弱”。
關于安全和社區內部意見不統一而極易導致硬分叉的擔憂,僅從安全層面而言,EOS就存在不得不進行硬分叉的可能。
在許多人看來,EOS的系統是一個中心化的系統。既然如此,如果僅為了追求效率,為什么不用成熟的支付寶、微信做支付,轉而使用另外一個中心化且尚未實測的支付呢?更何況這還是一個中心化系統產生卻不受中心化保護的“幣”。
趙偉認為,EOS沒有利用去中心化的技術構架,是非常容易被分叉的,甚至因為安全原因導致很多分叉??煞植嬷?,募資40億美元的EOS,如何保障全球眾多投資人的利益,那40億美金又將何去何從?因EOS自身缺陷或社區利益博弈導致硬分叉,致使普通投資人的財產損失誰來承擔?
若以安全為口實而產生的利益驅動分叉,是更應該被警惕的行為?!按蠖鄶档挠卜植娑紒碜杂诶娌痪统~利益的攫取訴求”,泛城投資集團董事長陳偉星說,“要說硬分叉,任何具備技術、號召力和資金的人都能做到,但如果是在一個漏洞百出的平臺上有人有意作惡,那么這場洗劫的游戲就會被無限放大?!?/span>
推動這種洗劫游戲的根本動因在于,EOS的代幣流通和交易本身,并不受法律、創始人、項目方與投資人任何一方的保護。最壞的情況,即便EOS項目中途爛尾,其團隊為期一年全球所募集的40億美元巨資,也將有去無回。
在中國,對EOS的投資和關注熱潮可以說超越了美國。一份2017年6月即在EOS官網發布的,對廣大投資人“事先約定”的協議文件,近日因為陳偉星的“炮轟”和披露,再次引發了關注。
在這份協議中明確注明的,EOS所有代幣募集的資金都歸其開曼公司所有,為該公司收益等的條款,也讓很多人匪夷所思。同時,EOS代幣的任何問題,他們都不承擔責任。
圖片譯文:EOS代幣沒有實質權利:EOS代幣沒有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權利,用途,目的,屬性,功能或特性,包括但不限于EOS平臺上的任何用途,目的,屬性,功能或特性。 公司不確保購買者擁有EOS代幣的任何權利、用途、目的、屬性、功能或特性。
圖片譯文:購買EOS代幣:(a)不向買方提供任何有關本公司或其收入或資產的任何形式的權利,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投票,分發,贖回,清算,專有(包括所有形式知識產權)或其他財務或法定權利; (b)不是公司貸款; (c)不向買方提供公司的任何所有權或其他權益。
不過EOS的支持者認為,這份協議里的所有條款“免責”約定,都是為了更好的法律生存,獲得“合法性”,與此同時,對于BM一定會做到的信任,就是最大的共識。HelloEOS創始人梓岑稱:這些都是Block.one為了合規審查不得不做的,做得滴水不漏的教科書式范本。
與此同時,安全公司慢霧科技也公開聲明將在EOS主網啟動過程中提供全程安全保障。
無論EOS的支持者或反對者,對于這種是否因為“法律合規”,就要把所有法律責任一律撇清,以及協議約定中,把所有募資收入都劃歸公司收益(區塊鏈通行做法是,募資所得進入基金會),是否違背區塊鏈社區精神,以及是否為“法律合規”的十分必要之舉,至今依然存在爭議。
美國投資人,芝加哥大學經濟學博士Jeffrey Wernick在鏈得得“不得了”對話交流群里表示,他做了很多年投資,也是很多區塊鏈項目的顧問和投資人,看了很多的法律免責聲明和協議,但像EOS這樣“完全撇清”,并且將募資所得完全作為公司可任意支配收益的“協議”非常罕見,“我覺得是對投資人的極大不尊重”。
作為全球目前最大的公鏈,也同樣是海外項目的以太坊,同樣也有一份針對買賣的公開購買協議文件。6月8日晚,陳偉星再次發布朋友圈稱,“EOS與ETH的募資使用差別在于,EOS募集了40億美元錢歸他們自由支配,不承擔任何對項目的責任;ETH募集了1840萬美元明確用途,用于項目的開發。希望這個行業的人多學學Vitalik的理想主義改變世界,而不是學習某些貪婪的虛假“首富”,一波一波的欺詐性的割新進行業的韭菜,把募集的資金放進自己的口袋!希望block.one未來能把募集的錢用不完的部分捐贈出來給所有“相信”過的人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