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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非打非
為增強防非打非效果,提高居民對非法集資的防備意識,6月13日上午,十總鎮再次舉行防非打非集中宣傳活動。
十總鎮努力探索防非宣傳長效機制,完善工作方法、創新宣傳形式、形成工作機制,不斷提高十總鎮防非宣傳水平。為達到更好的宣傳效果,本次集中宣傳活動,設置宣傳咨詢臺,不再讓老百姓被動接受宣傳,而是引導他們主動來咨詢臺了解具體情況,通過答疑解惑,加深對非法集資的了解,深植保護財產安全的意識。
什么是非法集資?非法集資有哪些危害?如何識別非法集資?今天小編就帶大家好好捋捋!
一、
非法集資的定義和基本特征
根據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?的解釋》(法釋〔2010〕18號),非法集資是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,向社會公眾(包括單位和個人)吸收資金的行為。
非法集資行為需同時具備非法性、公開性、利誘性、社會性四個特征要件,具體為:
1、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;
2、通過媒體、推介會、傳單、手機短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;
3、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、實物、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;
4、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。
二、
非法集資的危害和損失承擔
非法集資不可持續,犯罪分子通過欺騙手段聚集資金后,揮霍、浪費、轉移或者非法占有,參與者很難收回資金,此外,非法集資嚴重干擾正常的經濟、金融秩序,極易引發社會風險。
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,非法集資不受法律保護,參與非法集資風險自擔。
三、
非法集資者的法律責任
我國《刑法》中,非法集資根據主觀態度、行為方式、危害結果等具體情況的不同,構成相應的罪名,其中最主要的是《刑法》中第176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第192條集資詐騙罪。
《刑法》規定,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,,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;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,,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。犯集資詐騙罪,數額較大的,,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;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,,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;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,,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。
四、
非法集資的常見手段
1、承諾高額回報。不法分子編造“天上掉餡餅”“一夜成富翁”的神話,許諾投資者高額回報。為了騙取更多的人參與集資,非法集資人在集資初期往往按時足額兌現承諾本息,待集資達到一定規模后,便秘密轉移資金或攜款潛逃,使集資參與人遭受經濟損失。
2、編造虛假項目。不法分子大多通過注冊合法的公司或企業,打著響應國家產業政策、開展創業創新等幌子,編造各種虛假項目,有的甚至組織免費旅游、考察等,騙取社會公眾信任。
3、以虛假宣傳造勢。不法分子在宣傳上往往一擲千金,聘請明星代言、名人站臺,在各大廣播電視、網絡等媒體發布廣告、在著名報刊上刊登專訪文章、雇人廣為散發宣傳單、進行社會捐贈等方式,制造虛假聲勢。
4、利用親情誘騙。,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業績,不惜利用親情、地緣關系,編造自己獲得高額回報的謊言,拉攏親朋、同學或鄰居加入,使參與人員迅速蔓延,集資規模不斷擴大。